谁来审判哄抢者

作者:邓海建 来源:《意林》杂志

  9月5日上午,兰州高速公路一辆大型货车发生侧翻,车上价值30余万元的葡萄遭人哄抢。交警称,很多人不听劝告。司机王师傅含泪表示,“这些损失足够让我倾家荡产了”。(2012年9月6日《兰州晨报》)

  这是不折不扣的落井下石,伤口撒盐。我们不得不正视一个现实:参与哄抢的主角,不是大奸大恶的坏蛋,而是我们身边的普通人,或是我们的邻居,他们甚至是我们的亲人。哄抢葡萄的,有不少人还开着车、骑着自行车,甚至还有人打电话,奔走相告着天上掉下的葡萄——面对司机倾家荡产的灾难,那种呼朋引伴的快意、尾随于蝇头小利后的悦然,何止令现场的交警与司机绝望?

  不往前看,只说今年,各色哄抢事件已经接二连三发生:5月13日凌晨,京港澳高速车祸,1名司机死亡,车上西瓜散落一地,附近村民闻讯后集体哄抢;4月9日清晨,兰临高速上一辆满载辣椒酱的大型货车发生侧翻,司机受伤,附近村民哄抢辣椒酱……倾家荡产也好,人死财尽也罢,那些被冀望着代言淳朴与善良的民众,以潇洒的姿态,攫取着他人的合法财产。

  没有人看得到葡萄的眼泪,因为他们的眼里挤满了货币化的葡萄。早在2007年,学者孙立平就提出一个概念——“要警惕底层生存生态的恶化,要保护底层生存的社会生态”。具体而言,当“穷人祸害穷人、弱者欺凌弱者”时,底层的堕落就会加速社会秩序的分崩离析。

  对车祸司机财产的趁火打劫,已经突破了底线外的底线。一方面,它将底层的社会生态悲怆地写在脸上,让人失望于基层道德的沦陷;另一方面,行为之恶甚于言辞之恶,这种违法的哄抢行为,因法不责众,往往成为事实上的恶示范,污染道德生态。

  面对违法的哄抢行为,当地政府应该郑重应对,保护受害人的权利,不能不了了之,让他在面临被哄抢的绝望后再一次面对制度不作为带来的二次伤害。

  究竟要到什么时候,当我们面对那一车侧翻在高速路上流泪的葡萄,才会惧于私产的神圣与威严,看到主人的艰辛与忧伤?

  (邓远摘自《新京报》图/大卫卡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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