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学生联名求免死,错了吗

作者:未知 来源:《意林》

   一年前发生的“复旦大学投毒案”,令世人震惊。近日,复旦177名学生联名写请求信,为一审被判死刑的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求情,再次引起舆论关注。对于复旦学生的这一举动,有人表示理解,也有人直指这些人不该干预司法。对此,你怎么看?

  @虫小鹿:法律就是法律,不存在什么求情不求情的。如果可以随意改动,法律的威信还要不要了?

  @談入淡出:判他死刑其实并没有任何意义,因为死去的人是不可能复生的。只能是又让一个家庭破碎。如果他已经意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不如让他在深深而孤寂的牢房里忏悔。

  @milkvendor:复旦投毒案学生求情,其背后隐含的是对社会成本认知不足。如果因为同情可以将故意杀人犯的处罚改变,从死刑变成无期甚至是有期徒刑,那么社会上将有更多的人因为冲动而铤而走险举刀杀人,更多的人将会丧失生命。

  @夜月左左:法律的本质除了惩罚还有引导。知错能改才是法律教育人的根本目的,既然他都后悔了,目的已经达到,就不必实施死刑,而且,法律不外乎人情。

  @吸烟斗的樵夫:这些复旦才子们的事非观念是什么呢?唯才是论?如果换个工人,这些复旦才子们是否也能为其求情免死?

  @雪罗林:谁来求情都可以,法学院的是绝对不行的,置法于何处?是不相信法律的公正还是相信人情大于法律?

  @海淘团长:出身贫寒的诗家天子王昌龄弃官返乡,途中被刺史闾丘晓无辜杀害,此事在唐朝诗界震动极大。事有凑巧,闾丘晓违反军纪,朝廷重臣、以廉洁著称的命官张镐下令将其处死,临刑,闾丘晓求情说:“我有双亲在,请赦我一命。”张镐反问:“王昌龄的双亲将给谁养呢?”此问振聋发聩,载入史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