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为什么能赚这么多钱

岑嵘

如果你是一名横店的群众演员,每天既要演在泥里打滚的士兵,又要演挑担子的苦力,中午吃的是剧组最便宜的盒饭,一天的收入大约是200元。如果你是一个大明星,有房车、生活助理和专餐,演一部戏的收入是几千万元,平均下来一天的收入是几十万元。

为什么大家的工作性质接近,收入却如此悬殊呢?

芝加哥大学经济学家舍温·罗森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了“超级明星经济”的概念。他认为,明星的巨额收入并不是社会活动中捉摸不定的现象,而是可以预测到的经济力量作用的结果。

明星获得巨额收入首先是因为他们的稀缺性。明星之所以成為明星,都会有一些别人无法替代的特征,比如体育明星刘翔的飞人速度,喜剧演员沈腾站在那就令人想笑的幽默感。1987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罗伯特·索洛是个出了名的棒球爱好者。当记者问他,他获得的诺贝尔奖奖金比红短袜队的投球手克莱门斯一个赛季所赚的钱少,他是否为此感到苦恼时,索洛不以为然地说:“世界上有许多优秀的经济学家,但克莱门斯只有一个。”

其次,技术的变革为“超级明星”开辟了新途径。美国经济学家曼昆在《经济学原理》一书中提出,“超级明星”现象产生在有两个特点的市场上:一是市场上每位顾客都想享受最优生产者提供的物品;二是使最优生产者以低成本向每位顾客提供物品成为可能的新技术。

贝利作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球王,在1958年瑞典世界杯惊艳亮相的两年后,他在桑托斯队的年薪是15万美元,相当于如今的110万美元。这个收入在今天看来只能算中等,远远排在梅西、C罗、内马尔这些动辄数千万欧元年收入的球星后面。这并非因为贝利技不如人,而是在那个时代,没有那么多人有机会领略他的球技。1958年巴西总人口为7000万,却只有35万台电视机。世界第一颗无线电通信卫星“Telstar(电星1号)”是1962年发射的,没有赶上贝利在世界杯的首次表演。而如今的世界杯,可以通过电视和互联网辐射到全球的每个角落,把所有场次相加,相当于有上亿双眼睛观看了同一场比赛。

在演艺市场也是一样。电影这一新技术诞生后,首位全球超级影视明星卓别林,为埃山奈电影公司拍摄了12部喜剧,获得了67万美元的报酬。这在当时已经是天价片酬了,但也比汤姆·汉克斯参演《达·芬奇密码》的2500万美元片酬和布拉德·皮特参演《史密斯夫妇》的2000万美元片酬少很多。这是因为在卓别林时代,电影尚处于无声阶段,且受众有限,随着电影技术(3D技术、数字技术、多厅影院等)的发展,电影的市场变得更大了。

新技术还带来了另一个结果,即“赢家通吃”。某个稍稍“优秀”的人能够轻易赢得整块蛋糕,使其他人什么也得不到。博尔特的百米速度比第二名快了零点几秒,可是所有的赞助商争相花巨资在他的身上,银牌和铜牌选手却无人问津。同样,人们宁愿花50元购买郎朗的钢琴CD,也不愿意花30元购买某个不知名钢琴家弹奏的同样曲目的作品,虽然其中的差别是普通人的耳朵无法分辨的。

不过,“超级明星”的收入无限制增长,也会带来贫富差距悬殊等社会问题,因此,国家有必要通过“限薪令”等手段来限制明星的高收入,并通过税收手段调整明星的天价收入。更公平的社会财富分配方式,才能让我们的社会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