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年轻,我偏要勉强(节选)

詹青云

一年一度,总会有几天,长大远离了高考的人莫名兴奋地等待高考作文题目,各显神通地写,不亦乐乎地论,跨越年龄地回忆各自的高考往事,感慨时代和制度的变迁,一路等到成绩出炉,接着回味多年前填下志愿的瞬间,用坎坷经历强烈不推荐自己的专业。直到毕业生们的暑假开始,过来人回到各自被高考改变过的命运和生活,直到下一个六月。

跟高考有关的记忆在生命里留下的痕迹实在太深,所以多年过去,虽然各种知识点几乎已经全部忘记,却还能跟每一年的考生一起代入那些情绪:高考前夜不停地对自己说要睡好,结果因为害怕失眠而失眠了;写作文的时候脑子里一直循环某首不算喜欢的歌;走出考场那一刻,想到有好多学得不错的部分完全没考,竟然有些生气;对着正确答案估分时情绪跌宕起伏,一个个字母像命运快速绽放或爆破在屏幕上;还有高考过后的那个暑假,一切尘埃落定后,好多次午夜梦回,在万分遗憾中醒来,又突然想起了某道本该做对的选择题。

小时候,我一直期望自己有一些与众不同的天赋,可以不走寻常的路。渐渐地发现,在所有的尝试里,如果说我对什么事可算是有点天赋,竟然就是考试。我天生适合走的,就是应试这条平凡的路。也许人生中第一个重要的选择,是选择接受自己的平凡,接受考试是通向更自由而丰富的生活,那唯一的、窄窄的路。

那之前我做过最长的一个梦,是当作家。从八九岁开始写小说,唯一的“天赋”是我爸、我妈都对这件事鼎力支持,争相吹捧。而后在“市场”真实的考验里,写诗、写歌词、写散文诗、写足球评论、写读书心得,一共挣了不超过一百块的稿费,还不如代写情书挣得多。高三收到新概念作文大赛的“入围奖”奖状,我终于春秋梦醒。我那些残稿和作文比赛奖状,都被我妈收起来装在盒子里,有次回家,她还问我要不要把侦探故事写完,把杀人案破了。我读了一下那开头,当年是《福尔摩斯探案集》看多了,仿照里面的外国人名起了一堆名字,根本没有对应的英文单词。

其他项目还不如写作。我练了几年武术,我师父说“你可以做郭靖”,我就知道是什么意思了。画画和写字,我也投稿去参加过比赛,连鼓励奖都没有得过。看我们班男生踢球,我练习足球解说,最后也只是给校运动会写通告。想学说评书没有老师,说相声倒是在六一联欢会上表演过。每周认真研究的足球彩票一直没中,打篮球稳定在了校队陪练的水平。

我终于知道,我别无他长,除了我妈的酒量,也没有什么家传手艺和产业可以继承,唯有走高考这一条路而已。

而一旦接受了,高三就变得可爱起来。高三那年,第一次读了《百年孤独》,我心里总浮现一句话:多年以后,阿詹会回想起这个在课桌前望着天井中的李子花发呆的时刻,觉得这是自己一生中最踏实而舒服的日子。

讀到反思应试教育和僵化竞争的书和文章,我也会想,从小到大,我做过考试成绩大幅拖低全班平均分的“差生”;做过和同学们想问题总不在一个轨道,但又很喜欢发言,被老师认为“有毛病”的另类学生;也叛逆过、莫名其妙地对抗过老师和学校;我也曾经因为考试主观题也有标准答案,应试教育只以成绩评价人,没有给那些思维方法和兴趣点特别的孩子更多机会和鼓励,而失落过、委屈过、自卑过,最后,是不是妥协了?

也许是吧。我小时候读到一段话,大概是说,当你是迭戈·马拉多纳的时候,足球场上的规则对你来说就不存在了;当你是迈克尔·乔丹的时候,篮球场上的规则就限制不了你了。我把这段话剪下来,贴在门上,但一直没有想明白为什么会被它吸引。有一天我突然懂了,它在说,一个人只有在现有规则里出类拔萃,才有可能超越它、不被它束缚。我自发地想通了,而不是被老师灌输着接受了——好好学习不是为了谁,是为了自己。

世俗的成功给人自由。到高中的时候,这个念头让我对自己妥协了。对我来说,做个好学生、学习成绩好的意义,是自由。好学生可以自主安排时间,可以不被老师整天盯着和唠叨,可以不被其他人指手画脚或者不在乎其他人指手画脚,可以让那些不喜欢你的人闭嘴、不爽、嫉妒。如果有的人只以成绩评价他人,对好成绩“势利眼”,那就把成绩摆在他面前,再给他一个白眼。

后来呢,我可以靠考试,到这些不喜欢我、总爱教育我的人没有去过的地方,做他们没法指点我的事,自由地选择我的生活。

到高三那年,我已经彻底想明白,我是个平凡人,但摸索这些年,渐渐发现考试这件事我是能做好的,甚至挺擅长的,这也是上天给我的礼物吧。何况,时代给了我这样只擅长读书的傻学生机会。考试能改变命运,我是其中一例,人生后来得到的一切机遇,都可说是从一次次考试中得来的。我应该快乐,应该珍惜。

高考之前,另一个更现实的、所有人都要面对的选择是分科。这个选择也教会我很多。到最后,人只会心甘情愿为真正想要和享受的东西奋斗,如果顺从的是别人的建议和偏好,却无法自拔地总在幻想那条未选择的路风景如何,人是不会快乐的。

我从县城初中毕业,到考上贵阳一中,之后参加了理科实验班的考试。我起初并不想参加这考试。一来我从小喜欢历史,早决心学文,对理科实验班这许多人心中的圣地,实在并无兴趣;二来我们是“州县”上的学生,也就是各少数民族自治州和周围县城的学生,先自怯了,觉得自己和贵阳市里的学生是没法比的,一定考不上。我妈知道,我这人其实很偏执,软硬不吃,激将法无效,只有好奇心盛是软肋。她说,去见识见识能读理科实验班的人考的卷子是什么样,不也挺有趣吗?我就去了。

实验班分班考试,是好学生们志在必得的,是真正的“中考”。据说实验班有最好的老师,学生可以两年学完三年课程,高二就可以参加高考,各种竞赛可望获奖无数,早早能保送。相比于其他人的紧张,我可能是真正的心无旁骛,一心只想见识,所以福至心灵,真的做出不少题来。

考完之后我和我妈去了西藏旅游。那天刚从布达拉宫下来,我们就接到我爸的电话,说我以倒数第二名的成绩考上了。我妈当时就要回布达拉宫还愿,我才知道她心里是存了这个愿望的,去“见识见识”的话,不过是糊弄我的惯用手法。(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