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欢喜

作者:闫晗 来源:《意林》

  有一个故事《妈妈最爱吃鱼头》,讲的是妈妈把鱼肉挑给女儿,自己只吃鱼头,女儿真的以为她爱吃鱼头,等到自己做了母亲,才发现,妈妈其实是舍不得吃,要把最好的部分留给孩子。这个故事是我妈的圣经,她有一种“遭罪”和“舍不得”的信仰,而享受是一种罪过。

  我不以为然——我爷爷真的喜欢吃鱼头:鱼脸上的肉最金贵,鱼身肥厚的大肉并不入味。古代绑匪绑了人总要拿条鱼来试:第一筷子是吃鱼身的是穷人,伸向鱼脸的才是有钱人,妈妈自然坚决不信。等到经济条件好些的时候,她依旧难改“不舍得”的习惯,总要先吃上一顿的剩菜,于是常吃剩菜。

  在我眼里,她勤劳节俭,有时却让人觉得难以取悦。给她买鞋,哪怕挑对了颜色、款式,一旦知道价格之后,就撇撇嘴。给她买的首饰经常搁置。家里的高档水果放坏了也不会碰,却要买超市特价的处理水果。她的口头禅是:“财主兴过了,穷人才摸着了。”“我是舍不得,才留给你的。”带她出去玩或者吃饭,常常愁眉苦脸,给的是差评:不值,几百块在家可以买好多鱼肉。有时反对的意见表达得过于激烈,语气都显得有些恶狠狠的。每当这个时候,我就有点难过。我希望给你带来好的生活,看到你享受的欢喜,而你却不肯给我这种成就感,这简直成了两代人之间的芥蒂。

  东野圭吾的小说《信》中提到一个细节:主角的妈妈喜欢吃糖炒栗子,小时候和妈妈买了栗子回来,兄弟俩将栗子剥给妈妈吃,看到妈妈高兴的脸,他们也很开心,多年后回想起来也很温暖。我理解这种感受,喜欢一个人,就愿意看他享受人间的快乐,这种心情无法掩饰。《水浒传》里阎婆惜发现了宋江落下的金子,首先想到的是给情郎张文远买东西吃,因为他最近瘦了。

  我们的许多文学作品都会提到,妈妈最开心的是看孩子大口吃飯。其实,妈妈也可以有享受生活的欢喜,而孩子也愿意看到为妈妈付出后她脸上享受的表情。

  《水浒传》里宋江的金钱观让我印象深刻。他收了晁盖送来的一条金子,之后见到卖汤药的王公时,突然冒出一个念头:“何不就与那老儿做棺材钱,教他欢喜?”金钱不是拿来囤积的,最本质的作用是“教人欢喜”。宋江对这点看得通透,所以人气极高。而《水浒传》的作者又给他开了金手指,这位“及时雨”从不缺钱,送银子给武松置衣服行头,给李逵二十两赌资,钱都花到了位,让兄弟们欢喜且死心塌地。给人欢喜,是世间最大的幸福。这才是奋斗的动力。我不想看亲人省钱,更希望看到他们享受的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