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别

作者:榛生 来源:《意林》

  从小我就喜欢杂志。稍长一点,上了中学,我试着给杂志投稿。后来在我快毕业时,有一天,有人给我发电子邮件,说我就是他们要找的人。那是一本大牌杂志,他们要我写专栏。像这样的事后来经常发生,我渐渐就成了“杂志业的人”,但我另一个身份是一家昆虫科研所的员工,在一间小小的办公室工作,有一位领导和一位同事。

  我分到那家科研所的第一天,领导说:“大榛同志,你在右边这间办公室。”又对另一个刚分来的男生说:“大树同志,你在左边的办公室。”

  领导给我们俩一人一张饭卡,然后就回中间的办公室睡觉去了。

  何大树走进来说:“咱俩今天要擦标本室!”他拿着鸡毛掸子。他比我有责任心多了,先进去擦了一个小时我才去。标本怕虫蛀所以在玻璃盒里放了樟脑精,年代久远,樟脑精汽化再凝固,在昆虫针上结晶成六边的雪花、奇丽的钻石或者美妙的冰块儿。冬天下午,天黑得早,我们开着灯,在灯下看着那一盒一盒晶莹的标本。那是我终生难忘的记忆。

  “这一盒大虫子是蚕吗?应该不是中国的。”我说。

  “印度的野蚕,吐的丝也能纺线,千年不朽。”何大树说。

  那是杂志业兴旺蓬勃的零零年代,我的稿子登在各种畅销杂志上,经过一间书报亭,十本杂志里七本都有我的爱情小说。

  很多人喜欢我的文章,特别是那些少男少女,有一些知道了我地址的粉丝堵在科研所的门口,见我和何大树一起走出来,她们发出粉红色的尖叫。

  何大树就像我的兄弟、我的手足。兄弟同心,手足情深的那种。他连我吃面条打喷嚏面条从鼻孔里挂出来的德行都看到过,连我被领导狠批时哭出鼻涕泡的丑样都看到过。

  工作第六年,办公楼改造,据说要把所有害虫、育种、昆虫类都排在大格子间里,我们一边抱怨一边盼望新楼的落成,装修的时候领导安排我俩出走。“你俩出差去,内蒙古,四川,海南,东北,你俩选吧。”我说我去四川,何大树说他去内蒙古,所以这就是我们俩,我们俩怎么可能恋爱呢?

  去四川出差,当地科研所请客吃饭,在所有人中有一个人看上去有点特别,原来他是那家科研所请来的客人,是一位昆虫学家。他比我年长一些,沉稳又温和,在我唱K的时候,我知道他在看我,不看他也知道他在看我。

  我怎么唱得这么好呢?我一首接一首地唱,直到连唱了十首歌快要断气时,那个人终于跟我说话了:“你头发上有个瓜子皮……”他帮我把瓜子皮摘掉。

  但就算有瓜子皮的阻挠,我和他还是一见钟情了。回到武汉,一下飞机,手机里就看到他发来的短信。我的心差点从腔子里跳出来,硬给咽回去。就这样,我恋爱了。

  我这个恋爱谈得可真不容易,远隔千里,牵扯着一脉红线。他有时候在国外,会在我的中午、他的半夜跟我视频。这种时候,何大树你为什么不滚回你的办公室,跑来跟我瞎叨叨什么呢?

  “酒精灯煮面条,面条带着酒味,我吃一碗要醉啦醉啦。”何大树说。

  “胡扯,别发羊角风了。”我轰他走。

  光有視频是不够用的,我用尽一切办法和男朋友见面。在马六甲海峡远望着海面上的云,近处红色的屋顶,有一只猫懒洋洋地走过来,睡在我的脚边。我和我的爱人晒着暖暖的太阳,我们真的不想分开。“结婚吧。”他说,“买一所房子,生一个小孩,养一只猫,我们安定下来,一起度过一生。”

  知道我要结婚了,领导不无惋惜地说:“这下我们小何落单了。”何大树在隔壁办公室说:“请别提我!”

  为了庆祝我结婚,几个同事一起出去喝点酒。他们说:“何大树啊何大树,你把窝边最美的独角仙放归了森林啊!”

  “不对不对,大榛还是比较像一只竹节虫,坐那里能一上午不动。”

  “试试说她是蜣螂看她会不会发火?”

  他们极尽所能地开玩笑,因为知道榛姐今天一定不会发火。何大树一滴酒都没喝。

  喝醉的,桌子底下躺着好几条。他挨个扶起来,他们又倒到桌子底下。

  法布尔来接我了。

  何大树对我说:“你先走,我来搞定。”然后孤身处理一群醉鬼,我想,兄弟嘛,兄弟就应该是这样的。我心里唯一一点儿过意不去也就烟消云散了。

  从大学毕业到工作的第七年,从二十三岁到三十岁,这是我青春时代最葱茏的回忆。三十一岁,我和法布尔移民去了新西兰。在新西兰医院的产房,满身大汗但又浑身发抖,全身的骨头缝儿都撑开了,头上冒蒸汽,舌头冷得打结。洋护士体贴地往我身上洒满冰块……那个时候,忽然想起小办公室的酒精灯,那么小,但是那么温暖,想起那些和大树同志吃着热乎乎方便面的中午。

  孩子出生后,我和中国渐渐失去了联络,那些年,我很少写作,也难得看到一本中国的杂志。我曾经那么喜爱杂志,时间的洪流追逐它消亡,任何人都挽留不了,就如同青春一定会从你的身上离去。

  “我也要离开科研所了,这儿还有些你的东西,你还要不要?”何大树在微信上问我。

  不久后我收到从中国寄来的包裹。一本我在各种杂志上刊登的小说的剪贴集。什么时候做的?为什么做?何苦要做?我想既然寄来此物的人没有附上留言解释,那么我也就没有必要再问。

  用一幅布料包了封面——只有常年摆弄蝴蝶的翅膀、草蛉的触须或是夜蛾、螳螂、白蚁、天牛标本的手,才能如此灵巧,做得了这样细致的手工活儿。

  布料细薄带韧性,灰褐色,不是染的,天然就是那个颜色。

  我认得出那是野蚕的丝。大树一定去过印度了。这种野蚕只有印度才有,幼虫绿色,浑身长毛,蚕茧拳头大。不必像家蚕那样烫茧抽丝,野蚕会咬破茧变作团扇大的蛾子飞走,所以取来的蚕丝是断的,细碎的,做出的布料是粗糙起毛的。何大树,他居然去了印度!

  我想象他在某棵大桑树下,野蚕爬满了头发,取到几个茧,揣进衣兜。而那时我在新西兰,也许正在喂自己的小孩吃南瓜泥。

  我是谈一次恋爱就成功结婚的幸运女生,但我心中也有一个微小的惆怅,关于一个我从未爱过,但对我一往情深的兄弟。

  我忽然明白他为什么要将这本剪贴集寄给我,并不是“不寄不更好吗”那么简单,必须要寄,一定要寄,因为这也是他的仪式,是他在跟他的青春作别。从此他经秦岭,过蓝关,渡瘴江,再到惶恐滩、零丁洋,最后去往海外另一座岛屿安家,就像我们每次出差那样,同时出发,但不同时归来,我们有各自的人生,各自的行程,各自的山河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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