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几个关系好的同事聚完餐,看看桌子上没吃完的半只鸡,挥挥手叫服务员帮忙拿只打包盒,准备打包回去给我家狗子吃。同事们都已经习惯,一边把鸡端到我面前,一边说那边的红烧肉还有不少,也一起拿回去给狗子吃,边收拾边笑说,我把我最多的爱和耐心都给了我家狗子。
回到家打开门,就看到摇着尾巴向我奔来的狗子,一眼就盯住了我手里的打包盒,它知道这是给它的,边舔嘴巴,边扒拉我,尾巴摇得都快要起飞了。我笑着把包放下,耐心地等它吃完,待会再带它下去遛弯,也顺便消消食。养狗以后多了很多这种小的、幸福的瞬间。已经年近三十的我,没有自己的房子,没有老公,没有孩子。出租屋之所以还能有点家的感觉,完全是因为,那里还有只以我为全世界的狗子。
我是个“i人”,平时社恐加死宅,却是托了狗子的福,在小区里居然有了不少见面可以打招呼的邻居。经常在楼下晒太阳唠嗑的几个阿公阿婆;小区里专门做垃圾分类的大叔;隔壁那栋楼的一个被自家柯基拽着到处跑的,身量酷似周深的男孩子;还有个叫“杨多乐”的边牧的主人。一句“你家狗子是什么品种的,挺好看的”“你家狗子好乖啊,今年几岁了呀”“它好聪明啊,能听懂你说话哎”,就可以瞬间拉近彼此的距离,一段友谊也就从此开始了,让漂泊的自己,在这里多了一些归属感。
有了狗子以后,一直都在被它治愈着。在它那里,我不仅得到了无条件的爱,也感受到了“被需要”。它永远都不会嫌弃我吵醒了它,只会在我吵醒它后积极地回应着我,陪着我;也不会因为我忙没有陪它而不高兴,只会在看到我的一瞬间,开心地向我奔来。
我家狗子是在四年前,和前男友一起出去玩的时候半路上捡的。当初看到它的时候,它在大街上流浪,浑身脏兮兮的,依稀能看出,毛发是白色的,身量不大,眼睛已经被脏兮兮的毛发遮挡住,见人就躲,想是被人打过,很怕人的样子。那时候我刚好想着养条狗,一直四处去看,没有看到满意的。缘分大概就是这么回事,在看到它的一瞬间,我决定把它带回家。
在前男友的帮助下,我们把它带到了宠物医院。医生全面检查后,告知我们它很健康,看牙齿,有一岁多了,应该是西高地和田园犬的串串,身量也就这样了,不会再长大了。因为捡着它的时候,它躲到了我的车轱辘下面,所以给它取名“轱辘”。如今前男友已经离开,轱辘却留了下来,一晃四年多过去了。
现在已经是深夜十二点,我坐在床上敲着键盘,轱辘在床边的狗窝里百无聊赖地舔着它的脚,我轻唤一声“轱辘”,它立马抬起头,舔着嘴角,耳朵往后靠,轻摇尾巴,眼睛看着我,大概是在猜测我叫它有什么事情。我轻笑一声让它继续,它疑惑地看了看我,然后就把头埋在了狗窝里,睡了起来。我知道,物质上是我供养着它,精神上却是它在供养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