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深夜父亲带我到街头的小店,买一碗炒糕粿当作夜宵。那是家乡特有的小吃,我和父亲一起看着炒糕粿的人,在昏黄的灯光下,洒鱼露,打鸡蛋,加葱花,整条街都是那样的香气。当我们把这碗炒糕粿带回家中,一家人分着吃掉,饱饱地去睡觉,那就是我记忆中最幸福的时候。
多年后,有一次白天我在饭店请外地的朋友吃饭,看到有炒糕粿,我竭力向朋友推荐,你们一定要试试。菜上来了,那份炒糕粿看起来与小时候一模一样,但吃进嘴里,竟是平常无奇。就是普通的鸡蛋、淀粉,再加一些浇头而已。为什么它竟然代表了我童年最幸福的时光呢?我想,也许正是因为与家人团聚在一起挤在灯光下的那些夜晚,使这道平常的食物变得不再平常。
长大之后,我依然是一个戒不掉夜宵的人。尤其是夏天的夜晚,约一两个好友到街头吃烧烤喝啤酒,或者一个人工作到深夜,在万籁俱寂中兑一杯梅子酒加气泡水,再加入沉瓜浮李,然后拿出可乐鸡翅、干烧鱿鱼……这个时候的迷醉,不知是来自梅子酒,还是来自夜色。
其实,与其说我们爱夜宵,不如说我们爱夜晚。当我在灯下煮一碗泡面,外面是深沉沉的夜,一种错觉降临了,仿佛进入了另一个时空,仿佛第二天会在很遥远的未来,我觉得自己完全属于自己,我想起了很多往事,我想写诗。
读大学的时候,跟我关系最好的朋友就是那几个经常一起吃夜宵的人,工作之后也一样,如果要一起吃夜宵,可以胡说八道,可以一言不发,是相处起来最轻松的朋友。
我如今生活的广州是一个非常重吃的城市,这里是在凌晨两三点,用刚刚宰杀的猪肉和猪内脏来煮砂锅粥。有一天,我约了一个好朋友,我们先是徒步了半小时,然后再悠然地坐在江边的大排档口,吃着这碗著名的夜粥。当时我就意识到这一次夜宵的实质:在这本应该睡眠的时刻,我们却在外面闲逛,吃东西,这说明,两人第二天都没事,我们精神饱满,脚也不酸,腰也不痛,一点也不困。也就是说,即便我们现在要逛到天亮,也完全可以。而能与我同时拥有这一切的朋友,并且有同等的趣味、闲情,同等的口味和疯狂,不早一步不晚一步,在生命中遇到了,这是何等奢侈!
好朋友一起吃一顿夜宵,是一种难得的奢侈,更是命运额外的恩赐。就像杜甫在卫八处士家里吃的那顿夜宵:“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那是逃亡中见到老朋友的一顿饭,黄米饭和韭菜有着格外的安稳和美味,而与一起吃这餐饭的人,有着过命的交情。
苏东坡有一次“夜饮”,吃吃喝喝到很晚,回家发现家童睡了,门被锁了,他只好在门口听江声,感悟到“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如果苏东坡没有那份松弛,他就不可能夜饮得那么晚,不可能不带钥匙,不可能叫不醒家童,那我们也就没机会听到这些文学史上闪闪发光的句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