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一点喜欢就做

经常有人说“我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我想这句话的意思是:我需要找到一种可以为之终生燃烧的热情。如果想寻找自己的兴趣,我觉得也不要太把兴趣当真。有一点点喜欢就可做,更重要的是,有一点点不喜欢就放弃。

我总觉得那种目标太难实现了。谁知道呢?反正我从未有过那种热情,大部分时候我都是在无所事事地瞎混。我脑海里的自己总是嘴里叼着草棍,脚上穿着拖鞋,挽起裤腿,拿着一根好握的树枝,边走边玩。(真实的我主要是躺在床上刷手机看垃圾剧,但是是一个意思。)

可能我看起来还会画画、做手工等,其实我还唱歌,以及有其他几十种瞎玩的东西。这正是我想表达的:我都只有一点点喜欢,只是玩一下就放下了,有可能过段时间又会拿起来玩一下。这些并不是让我为之燃烧、认为我的整个人生都会为之奋斗的东西。我没有其他的想法,没有任何要求,热情和激情都不多。

我之所以把这些事情拿起来玩,是因为有一点点喜欢。就是比别的不喜欢稍微喜欢一点。

比如说玩泥,我并非想搞艺术,最初只是觉得把一团泥搓成光溜溜的球有一点快感,而且我好久没有捏泥了,屯的泥都已经硬了干了。

我也好久没有出去画水彩写生了,因为现在是夏天,户外太热了。反正有点困难,我就放弃。

最近我又开始种花。我的园艺事业已经生生死死好几轮了。上一次出坑还把所有的盆和土都送人或扔了。我也不清楚这一轮会持续到什么时候。这次我又买了些好看的盆,因为花八成会死,花死了就赏盆。

我发现,就算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一个月也会打18天鱼(我算对了吗),如果一天打鱼六天晒网,一年也会打快两个月鱼。一天打鱼三十天晒网,也许你应该当晒网人,不要当渔民。

猴子掰玉米,掰一个扔一个,它一直都只有一个玉米,可它怀里一直都是最喜欢的那个玉米,而且,它好像在玉米地里玩得很开心。

我常觉得,我可能发现了人生最大的秘密:生活应该是容易的。

具体方法很简单:每次都只做喜欢的事,只要有一点喜欢就做,只要有一点不喜欢就放弃。

我很怀疑世界上有种魔鬼不想让人们知道这一点。有很多人可能已经发现这件事了,比如米切尔·恩德描述过“灰先生”。

人生其实也挺长的。10 年之后你会发现,还真做了一点事情,累积了一些东西,取得了一些成绩。最主要的是,每一次都只做喜欢的事,时间从未被虚度,分分秒秒都在喜欢的事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