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总是会不自觉地出卖自己

小王子说:“每个喜欢写作的人,总会想怎样才能写好文章。”其实,我们自己的生活就是创作的最好素材。正因为那是我们自己经历的,写起来才能得心应手。

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每次写作前,必须读一页《罗马法》,以找到简洁的语感,所以《红与黑》字句明晰。又或者是家传的缘故:司汤达的父亲是律师,他自己当过政府书记员,跟随拿破仑向意大利进军,目击过马伦哥战役。所以他写拿破仑战争的段落,被海明威誉为“天下前二”,另一段来自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

职业对写作风格是有影响的。海明威在巴黎混日子时,还兼职记者。多年后,他认为,记者经历帮助他塑造了自己的冰山风格。《百年孤独》的作者马尔克斯也有同感——他老人家也当过记者,而且坚信自己最想做的就是记者,虽然他的作品是以魔幻现实主义风格著称的。

除了笔调,当然还有笔下的人物与历程。福楼拜的父亲是医生,所以《包法利夫人》里,包法利先生也是医生。巴尔扎克进过法学院,给诉讼代理人和公证人当过实习生,非常熟悉民事诉讼流程,所以在《人间喜剧》里,他对种种金融投机和法律程序了如指掌。当然,他笔下最丰富多彩的就是各色贪婪的金融吸血鬼。

村上春树年近而立之时在自己开的爵士乐酒吧餐桌上,写自己的处女作《且听风吟》,小说的大部分情节就发生在爵士乐酒吧;几年后,在他的小说《国境以南,太阳以西》里,主角开了家爵士乐酒吧。

李碧华的第一部小说《胭脂扣》里,叙述人及其女友都在报社工作,其女友更是采访港姐的勤快记者。而当时,李碧华自己就是人物专访记者。

世上自然有从历史选材、天马行空的作者,比如博尔赫斯和大仲马。但大多数作者总是会下意识地写到一点自己。比如,曹雪芹写大观园,我们都知道他在写自己。

《水浒传》文笔如此简洁精确,杀人场景如同罪案报告,所以我经常怀疑:难道施耐庵做过师爷,在衙门里当过差吗?不然,何至于把朝堂之事写得粗疏,却对县官孔目、公文刺配、差拨解差、牢城节级如此娴熟呢?一个人写东西时,最流畅细密的部分,总是会自然而然地泄露自己最了解的事。

(小磊摘自《看天下》 图/陈明贵)

诗剧

一条鱼和一只鸟

一个人和一枚枣

一个地球和一道流星

都永远地

互相羡慕

贬低和征战

也是

一种形式

——王蒙《羡慕》